办事指南

本科生教务办公室

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教材作为知识的载体,是知识传播和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之一,在教学过程中是主导教学方向、保证教学质量、促进教学创新的关键因素之一。加强对教材使用的管理,有利于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推动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维护学生权益。为了规范教材选用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要根据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等原则选用教材。选用的教材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能够反映我校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可以满足我校相应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二、要按照选优选新、择优选用的原则选用教材。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和各级获奖教材。原则上专业课选用的教材出版时间应不超过3 年,其他教材不超过5 年。凡由我校教师主编出版的教育部、上海市、校级重点建设教材,应优先使用。要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开课时有教材(讲义)供学生使用。

三、若现有教材不能满足教学需要,或没有合适的教材,任课教师可根据教学大纲自编讲义或选用教学参考资料。

四、教师因双语教学需要使用外文教材,须经院(系)教学院长(系主任)批准。院(系)应加强对西方原版教材的使用管理,应禁止渗透西方意识形态的教材进入课堂。同时要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可采用由学校图书馆购买或院系购买部分原版教材供学生借阅的办法来解决学生用书问题,严禁未经原版教材著作权人同意擅自复印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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